各區(qū)、縣(市)科技局、各有關單位:
為加快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,支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快速發(fā)展,依據《構筑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的若干政策措施》文件精神,組織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獎勵申報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獎補對象
本市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包括獨立法人的企事業(yè)單位和國內外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、科研平臺、大型企業(yè)內設立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。
二、獎勵項目
(一)上規(guī)獎勵
1.資助條件:2022年至2023年06月30日期間,以統計部門科技服務業(yè)報表為準,首次納入本市規(guī)模以上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(yè)統計的科技中介服務(行業(yè)代碼7530)企業(yè)。
2.申報材料:提交科技中介服務績效統計報告和企業(yè)月度、年度財務報表。
3.獎勵標準:對首次成長為規(guī)模以上的科技中介服務企業(yè)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。
(二)績效獎勵
1.獎勵條件:2022年至2023年06月30日期間,應用“中國浙江網上技術交易市場平臺”(以下簡稱“3.0平臺”)或“供需薈”等指定平臺,開展科技咨詢、技術轉移、知識產權等科技服務,或者引進科技項目落地,取得明顯的服務績效,具有較強的業(yè)內美譽度和影響力。
2.申報材料:提交“3.0平臺”、“供需薈”中介服務信息統計、三方技術合同、合同登記證明、技術交易額、收取服務費用明細清單(附件2),附每筆交易款項票據和銀行流水憑證;項目引進清單(附件2)及佐證材料(應包含項目名稱、負責人、項目簡介、技術領域、知識產權、投資方、投資額、項目落地、項目用地、收益預測等詳細信息)、收取服務費用合同及交易款項票據、項目落地的審計報告等佐證材料。
3.獎勵標準:年度績效值高于10的機構可以獎勵,每1績效值可換算獎勵1萬元,年度最高200萬元。
(三)示范機構
1.獎勵條件:2022年至2023年06月30日期間,綜合績效值高于80的機構。
2.申報材料:提交“3.0平臺”、“供需薈”中介服務信息統計、三方技術合同、合同登記證明、技術交易額、收取服務費用明細清單(附件2),附每筆交易款項票據和銀行流水賬單;項目引進清單(附件2)、收取服務費用合同及交易款項票據、項目落地的審計報告等佐證材料。
3.獎勵標準:每年評選表彰10家科技中介服務示范機構。
三、申報辦法
按要求填報《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獎補申請表》(附件1)和《技術中介服務明細及績效核算清單》(附件2),提供技術合同登記證明、每筆交易的有效票據和銀行流水憑證,用A4紙依次裝訂成冊,以技術合同編號為單元,用色紙相隔,每冊不超過300頁,經所在區(qū)、縣(市)科技部門蓋章后,統一報送市科技局科技項目管理中心(黃姑山路40號506室,聯系電話:87025452,87080230)。
四、注意事項
(一)績效認定:對于促成技術交易(三方技術合同已經在全國技術合同管理與服務系統登記)且收取服務費(傭金)的,按照技術交易額的5%核算績效值;對于科技咨詢和規(guī)范技術交易,為企業(yè)辦理技術合同登記服務的,按照技術交易額的0.5%核算績效值;對于引進科技成果項目落地的,按照實際項目投資金額的2%核算績效值;單個機構的服務績效累計以上三項績效值。
(二)認定日期:2022年至2023年06月30日期間技術合同生效和完成銀行轉賬憑證,并收取服務費用。
(三)報送日期:機構填報時間2023年8月24日到9月5日,紙質材料報送截止到2023年9月8日。
(四)聯系電話:業(yè)務咨詢85255636
杭科合 (⒛23)87號-杭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獎勵申報的通知.pdf
杭州市科學技術局
2023年8月24日